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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文件及评审条件解读

2024-01-22 02:59:04

江西省卫生行业职称评价标准

初级职称

医士(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

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省市高级职称


01学历资历条件

正常申报

副主任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主任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中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主任中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护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主任护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主任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中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满7年。

主任中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技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

主任技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

破格申报

副主任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主任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中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主任中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护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主任护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主任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中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主任中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技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主任技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02业绩成果条件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3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01副主任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需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02主任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03副主任中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04主任中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05副主任护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护理案例、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06主任护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护理案例、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07副主任药师


(1)提供解决药品调剂服务、药品质量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时间监测报告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08主任药师


(1)将熟练解决药品调剂、药品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提升药事质控指标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疑难病例讨论、合理用药分析、会诊案例,用药检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推进药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形成的报告;主持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09副主任中药师


(1)提供解决药品调剂服务、药品质量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时间监测报告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10主任中药师


(1)将熟练解决药品调剂、药品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提升药事质控指标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疑难病例讨论、合理用药分析、会诊案例,用药检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推进药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形成的报告;主持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11副主任技师


(1)提供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操作视频、应急处置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12主任技师


(1)提供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操作视频、应急处置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县区高级职称

01.学历资历条件

正常申报

副主任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主任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中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满7年。

主任中医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护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主任护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主任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中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满7年。

主任中药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

副主任技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

主任技师: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

破格申报

副主任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主任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中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主任中医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护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主任护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主任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中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主任中药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副主任技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主任技师: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02.业绩成果条件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副主任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主任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副主任中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主任中医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副主任护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护理案例、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主任护师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护理案例、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副主任药师

(1)提供解决药品调剂服务、药品质量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时间监测报告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主任药师

(1)将熟练解决药品调剂、药品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提升药事质控指标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疑难病例讨论、合理用药分析、会诊案例,用药检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推进药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形成的报告;主持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副主任中药师

(1)提供解决药品调剂服务、药品质量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时间监测报告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主任中药师

(1)将熟练解决药品调剂、药品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提升药事质控指标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疑难病例讨论、合理用药分析、会诊案例,用药检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推进药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形成的报告;主持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副主任技师

(1)提供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操作视频、应急处置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主任技师

(1)提供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操作视频、应急处置等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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